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和《关于调整股指期货手续费标准的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
1、自2018年 12月3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2、自2018年 12月3日(星期一)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根据交易所调整幅度进行调整,下调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三;
3、自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起,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调整为每日在某一合约上开仓交易量超过5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实际手续费收取标准以结算账单为准。
如有疑问,请致电客服4006329997。
特此通知。
招金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